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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风险提醒预警实施办法
时间:2020/09/25  来源: 岐山县纪委监委   点击:

“请你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续工作,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近日,岐山县某镇党委书记收到一份县纪委监委发出的信访举报风险提醒预警专函,对已经办结的一件信访举报件的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岐山县纪委监委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风险提醒预警办法的一次真实实践。

岐山县纪委监委在调查核实某镇一村账务不公开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期间,部分群众不明事实真相,仍多次多人四处上访,且有继续向上群访的苗头倾向。县纪委监委及时向该镇党委进行提醒预警,督促该镇履行主体责任,加大调处力度。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镇党委及时组织召开司法、土地、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群众座谈会,对调查结果逐条进行反馈,消除了群众疑惑,化解了基层矛盾。同时,镇党委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完善了村组账务公开制度,有效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三化”建设,推动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走深走实,岐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风险研判提醒预警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预警原则、预警内容及条件、预警方式、工作责任、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在预警原则上,办法规定坚持研判分析在先、提醒预警在先、预防化解在先;在预警内容、条件方面,包括镇和部门定期提醒预警、一人一事即时提醒预警、有关人员重点提醒预警、群访集访立即提醒预警、其他问题按需提醒预警等;在预警方式方面,主要有电话提醒预警、发函提醒预警、约谈提醒预警、其他方式预警等;在责任追究方面,规定凡对预警问题重视不够化解不力的,由纪委监委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一次性扣分3分;连续两次提醒的,由县纪委书记约谈该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将关情况抄报包抓联系县级领导并在年终党风廉政考核中一次性扣减5分等。

提醒预警办法试行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已发出风险研判提醒预警专函3份,对相关镇和部门进行电话提醒预警10多次,有效的化解了一批基层信访矛盾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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