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0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15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8月18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孟元录向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广恒,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冯毅出席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党组书记苟登攀主持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孟元录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岐山分局全面落实中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环保工作成效显著。但通过巡察,也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问题,对此,巡察组也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建议。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冯毅就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压实责任、扎实整改,三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广恒讲话时强调,整改是政治责任,岐山分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一要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到位,以更严的作风、更佳的业绩,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二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重要论述,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三要通过这次巡察,增强政治自觉性,扛起政治责任,照单全收,做到知改即改、全面整改、真实整改,以改促干,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提高干部综合能力。
苟登攀表示,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指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岐山分局党组将提高思想认识,聚焦存在问题,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为做强汽车产业、做大“一碗面”、做活周文化、做靓一城两区做出积极贡献。
县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岐山分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