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龙淑萍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上级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当会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部署县纪委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重要指示要求,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觉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带好头,在严格、规范、精准执纪上求实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锚定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在原原本本学上求真务实,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在融会贯通学上求真务实,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在联系实际学上求真务实,做好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在自查自纠上求真务实,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对照检视,找准问题、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确保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要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聚焦目标任务,防止虚化发散,力戒形式主义。要始终坚持以上率下、整体发力,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