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县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校准政绩观偏差,筑牢政治忠诚,规范履职用权,淬炼铁军本色,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康小军主持会议并作专题党课辅导。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实事求是作为基本遵循,把从严执纪执法作为职责使命,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思想意识,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做到秉公执法、公正执纪、为民用权。要勇于自我革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时刻自我检视、自我警醒,对照“八种倾向”查缺补漏。要做到知行合一,坚持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把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作为核心要务,坚持以可感可及的整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锻造“四个过硬”铁军队伍为根本保障,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