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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立足“四个强化” 助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时间:2020/05/14  来源:   作者:于龙江   点击:

近日,我县紧密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立足“四个强化”,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断增强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力促“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着力把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来陕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超前谋划、统筹推进,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重大问题决策部署常委会专题研究、关键节点和重要任务领导小组把关定向,具体工作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各镇、各部门坚持上下同步、条块结合,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干;紧扣目标任务,全面摸清“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中的“堵点”“断点”,于512日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对10大类39项重点任务进行逐一分解,逐项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项目化动态管理,确保全县“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部署培训,统一思想认识。410日及时召开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发动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级深刻把改革试点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精心谋划,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细化任务,压茬推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见效;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灵活方式,丰富内容,分批抓实抓好党务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别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以案代训、跟案培训、一季一考、警示教育培训、“组工讲坛”等方式,组织各镇党委、相关部门党委(工委)负责人、党务和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党内法规条例、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统一思想,压实党委(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党务、纪检监察干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的能力。

三是强化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体系。根据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在全县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体系,积极探索部门协作、教育培训、监督制约、督导落实、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承诺、亮诺、践诺、评诺”活动,层层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形成以“明责、述责、考责、追责”为内容的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主体责任体系。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来谋划、定位和开展,主动作为,明确12项党委主体责任、11项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章》规定的纪委监督责任,实行层层签字背书,对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和工作量化打分,力促我县“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有抓手、有特色、出成效。

四是强化机制创新,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认真落实多方联谈机制,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推动党委(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联动落实,真正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起来;重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县管干部电子档案,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记实管理,不断提高履责的主动性有效性;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同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工作相结合,对政治生态问题较多、被多次预警的,及时开展多方联谈,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或检查中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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