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对枣林镇党委、青化镇党委,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县乡村振兴局4个单位党组织,安家庄村、枣林村、罗局村、仝寨村、青化村、童峪村、北阳村、凤家庄村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镇、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孟元录
副 组 长:刘孝东
巡察单位:县民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邮 箱 qsxwxcz@163.com
电 话:17392610896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梁宏斌
副 组 长:吕志海
巡察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乡村振兴局
邮 箱:qsxwd2xcz@163.com
电 话:17392610986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姚青礼
副 组 长:杨 凯
巡察单位:枣林镇 枣林镇安家庄村、枣林村、罗局村、仝寨村
邮 箱:qsxwdsxcz@163.com
电 话:18146818075
县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吕志平
副 组 长:李爱英
巡察单位:青化镇 青化镇青化村、童峪村、北阳村、凤家庄村
邮 箱:qsxwdwxcz@163.com
电 话:1818249327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巡察组将认真听取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和反映,并严格保密。
中共岐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