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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镇案县审 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时间:2026/10/30  来源: 岐山县纪委监委   点击:次

“今年以来,我们镇上的案件质量较往年明显上升,在‘镇案县审’的工作要求下,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岐山县某乡镇纪委书记在案卷评查时说到。

 岐山县纪委监委根据省纪委针对中纪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和集中整治、“三化”建设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提出“八个实质性落实”工作要求,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堵点,制发工作提示函,全面落实“一案三审”制度,构建起“ 镇(街)协审、联系纪检监察室初审、审理室审核”的质量责任筛查体系,严格落实“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的“三个一”工作办法,确保每案必审、逐案反馈。

 同时,健全立案前会商机制,前置审核立案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案件,提出补证或不立案建议,从源头上把好案件“入口关”,确保精准问责。

 针对基层纪检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精的痛点,依托“室组地”协作机制,建立“以案代训”、“传帮带”、专题授课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有效提升乡镇纪委在证据收集、程序规范及定性量纪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下一步,我委还将统筹整合系统力量,打造专业化“质检员”队伍。

 “‘镇案县审’通过多层审核、层层把关,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有效促进办案规范化和标准化,对案件质量提升至关重要。”岐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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