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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岐山县纪委关于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来源:   点击: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岐山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利用一百天时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工程推进等情况和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有效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以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查处各镇、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执行搞变通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不力、项目推进缓慢、资金落实滞后等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帮扶干部基础信息填写不认真、入户走访不经常、政策宣传不深入等问题;驻村干部长期脱岗、“两头跑”,工作底子不清等问题;村组干部审核把关不严、政策执行打折扣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

1.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等手段,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走村入户,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脱贫攻坚工作第一线深入摸排,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密切关注扶贫领域网络舆情,及时收集情况。扶贫、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扶贫领域开展审计、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

2.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大起底”、“回头看”,对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台账。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单位问题线索排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县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梳理排查要做到“四看”:看线索核查是否深入,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看整改落实是否彻底,看违纪资金是否追回。对整改不彻底、处置不到位的问题线索,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快查快结,及时销号。

(二)抓紧查处办结扶贫领域各类案件

3.强化直查直办。县纪委监委要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执纪审查作为重要职责,紧盯扶贫领域的旧案积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信访件,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通过重点督办、交办、直接查办等方式,集中严查快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可提级办理。5月底前,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扶贫领域案件消除零查处,受理的各类问题线索存量清零。

(三)拓展提升治扶贫领域监督实效

4.开展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巡察要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侵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5.加大问责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脱贫攻坚国家考核、第三方评估、省际交叉检查及成效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一律坚决倒查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坚决实行党委、纪委“双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要抓反面典型,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增加该项工作在考核中的分值,定期通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约谈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各镇、各部门要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作为目前的重要任务,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百日行动”任务落实。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每两周向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报告,630日前要向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报送“百日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

2.密切协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镇、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要加强与扶贫、民政、财政、审计、农业、教育、卫健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最新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金融扶贫等方面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宣传引导。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各镇、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多角度宣传“百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成效,展现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责任担当,形成监督执纪强大舆论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4.改进工作作风。全县各级干部要树立“勤、合、快、实、责”作风,深入村组、农户、脱贫一线,认真细致开展督导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触及问题、深究问题,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严守纪律要求,以过硬作风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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