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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5  来源:   点击: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全员培训的通知精神,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结合工作实际,作以下安排: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为保障,在常规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自主学习、分散学习、网络选学、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多层次、全覆盖教育培训,逐步形成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3.纪检监察干部系列培训课程18张光盘和学习讲义;

4.其他培训内容。

三、培训方式

1.自主学习。县纪委着力打造指尖上的课堂,建立“学思践悟微信工作群”,及时发送学习内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主学习,同时,也可将遇到的疑难问题,实时进行交流和互动。

2.分散学习。疫情防控期间,在切实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党支部、党小组,机关部室和派驻纪检组为单位,开展小范围分散式学习研讨。

3.网络选学。提倡通过网络平台学习,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设的“党纪法规”和“历史文化”、省市纪委监委开设的“在线学习”和“学习园地”等,动员纪检监察干部自学。

4.实战练兵。采取上挂下派、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实战能力。

5.集中培训。根据业务工作类别,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综合培训,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工作一线延伸。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镇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下更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到前位,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效。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全员培训部署要求,力戒形式主义。

2、建设师资队伍。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以本系统及其他党政机关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主体,建立一支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水平的兼职师资队伍。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结果运用机制,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情况,列入纪检监察工作评价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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