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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观摩庭审 警示教育在身边
时间:2024/03/15  来源: 岐山县纪委监委   点击:

  “我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行为给单位、给家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我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站在岐山县人民法院凤鸣法庭第一审判庭被告席上,岐山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蔡家坡书店副经理张某某作了最后的陈述。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3月14日,岐山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室部干部及一线办案人员走进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平稳有序,在场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环节。通过这场“身临其境”的现场教学强化警示教育,把职务犯罪庭审变成廉洁教育课堂,有力推动了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此次旁听庭审,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姓公,要坚持原则、守好底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原来我们在办案时调取的证据、查明的事实等,在法庭上会受到辩护律师严苛的审查。这提醒我,在今后的案件审查调查中,一定要严格办案程序、严守办案纪律,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

下一步,岐山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深化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以案为鉴的震慑教育作用,切实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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