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负责落实国务院、监察委、省政府和市政府、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纪律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会同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镇党委、政府部门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岐山县监察委员会)现内设11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0个二类公益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94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3594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9436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3594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9436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594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9436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594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9436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9436元,较上年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9436元,其中:
行政运行(2010601)3859436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2010699)500000元,与上年比较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94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9725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97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89670元;
与上年比较增加899262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9436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972566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197200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元,
与上年比较增加899262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258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4759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99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三公”经费预算数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确定下达,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预算连续多年压缩,下降幅度较大,为了确保各单位正常工作需要。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97200元,较上年增加361200元,主要原因是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机构及人员的相应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500000万元,
1、扶贫暗访20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的暗访监督检查。
2、案件侦办100000元,主要用于多渠道获取的案件线索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
3、勤廉教育20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勤廉教育基地的维护建设及勤廉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